学院党委(院长)办公室组织开展法务知识培训

时间:2021-01-06浏览次数:788



本网讯(党委(院长)办公室  马文辉)1月5日,学院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举办了法务知识培训活动,邀请山东德恒律师事务所辛春光、张锦江和于妙妙三位专职律师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以下简称《民法典》)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。

活动中,辛春光律师讲解了《民法典》“侵权责任编”相关内容,通过援引公众关注较强案例,概述了具体法律条文的变化和亮点,突出了“责任重塑的公平”的原则和重要性。张锦江律师着重讲述了《民法典》“合同编”相关内容,通过以案释法,阐述了合同订立、效力、内容、违约和解除等方面的新变化。于妙妙律师作为学院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,结合在审核学院合同时发现的问题,重申了合同框架完整的必要性,对买卖合同的签约主体、标的、价款结算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误区和问题作了细致地说明,并讲解了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。

学院党委(院长)办公室主任曲洋在主持培训时表示,希望各部门以此次法务知识讲座为契机,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,认真学习法律、法规知识,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务能力,积极维护学院利益。

各二级院部办公室主任,各院部、处室、中心的合同管理员和宣传通讯员参加了此次培训。


(通讯员:马文辉 审稿:曲洋 责任编辑:于克晓 来稿日期:1月6日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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