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获评“省级文明单位”和“省级文明校园”

时间:2021-01-05浏览次数:2124

本网讯 (党委宣传统战部 周晓莉) 日前,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济南举行。会上,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了《关于命名表彰省级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的决定》(鲁文明委〔202013号),学院荣获“省级文明单位”和“省级文明校园”荣誉称号。



2020年,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优化育人环境、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抓手,认真对标《全国文明校园测评细则》,围绕思想道德建设、领导班子建设、师德师风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、校园环境建设、阵地建设管理等六个方面真抓实干,合力攻坚,构建了上下联动、协同共建的良好格局,形成了人人参与、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。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,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基础扎实、创建成效突出,连续18年被评为“省级文明单位”,连续两年被评为“省级文明校园”,这是对学院长期以来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的高度认可,更是对全院上下凝心聚力、开拓创新的良好精神风貌的肯定与激励。 



文明花开满庭芳。学院将以此为契机,坚持立德树人初心,牢记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使命,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常态化、制度化,为学院“双高计划”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、强大精神动力、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。

 

(通讯员:于克晓 审稿:陈赞 责任编辑:于克晓 来稿日期:15日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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